评审组成
评委会聘请国内相关高等院校知名学者、行业领域专家、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相关单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,负责本次赛事的评审工作。
评审标准
主要关注参赛项目的创新性、实用性、关键技术、实现过程、发展应用前景等。创新性:考虑科技设计发展前沿、考虑新科技与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,考虑新的使用方式与新的使用情景等,应用创新方法或手段,有效解决现实生产中、产品设计中存在的问题。实用性:符合生产、生活场景,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,能转化并满足现实生产生活中的需求。市场前景: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转化能力,可延展开发的特点。在生产生活领域内有鲜明的特色,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。
评审阶段
大赛分“初评、复赛、决赛”三个阶段进行。初评和复赛,评审将通过创新性、先进性、稳定性、成熟度、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市场风险七大标准对大赛作品进行评估,决赛采用选手现场答辩、成果展示、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,产生各级奖项。决赛时间、地点、参赛要求及安排,组委会将另行通知。
(一)申报人承担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证,抄袭、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(二)所有的参赛作品,提交评审前由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品牌指导服务站进行查新检索,出具查新检索报告。
(三)对于通过初评的项目,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,组委会将指定专业机构优先处理。
(四)大赛版权归设计者所有,组委会协调创作者与相应企业进行产权转让。
(五)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。
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,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,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和获奖证书,并在大赛官网上予以通报。 为使大赛公平、公正、透明,大赛获奖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
公示时间
大赛组委会在初评、复赛和决赛结束后,对评审结果项目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,供公众监督、评议。
提出异议
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,通过电话或邮件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组委会反映,并留下联系方式,以备组委会核实。提出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据,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。